關于修改《關于促進我市現代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330782000000/2022-506599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
通知
關于修改《關于促進我市現代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義政辦發〔2022〕56號
2022-12-15
主動公開
GYWD01-2022-0015
有效
字體大?。?/span>大 中 小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要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我市現代物業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義政辦發〔2017〕38號)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F將有關修改內容明確如下:
一、將前言部分的制定依據《金華市物業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56號)修改為:《金華市物業管理條例》。
二、將“(十二)加強對行業的動態管理。組織開展義烏市物業服務示范小區評比、誠信手冊申領和考評工作”條款修改為:“(十二)加強對行業的動態管理。組織開展義烏市物業服務示范小區評比和考評工作。在義烏承接業務的物業企業,應當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管理項目所在地鎮(街道)的檢查、考核。推進物業服務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嚴格按照《義烏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版)》(義建局〔2022〕3號)規定,對物業服務企業實行守信激勵、失信懲戒。鼓勵公建項目、新建商品房建設單位以及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公開招投標時,對信用狀況良好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優惠或者便利。加大對管理水平低、收費不規范、社會形象差的企業的清理整頓力度?!?/p>
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